4年級生的我,29歲結婚,以當時來說列為晚婚,


30歲剖腹生女兒,隔年自然產生下老二,


兩姊弟常為玩具吵架,很累,


我媽媽就說再生一個,


老了也多一個人分擔照顧,


當時也考慮經濟、教養問題,


老人家說,孩子自己會帶財來,


你不用替他們擔心,


故再生下老三,


生下老三之後,發現帶孩子超簡單,


姊姊會幫弟弟拿奶瓶,提醒大人換尿布,


因孩子年齡前後只差4歲,


感情超好的,也常會吵架,


我訂一個原則由他們自己決定,


若處罰,三人一起處罰,


獎勵則三人一起獎勵,


當孩子爭吵時,他們姊弟會自行處理,


不須大人操心,很輕鬆,


因有責任,想的也比較多,


若要花錢,都會考慮,


是必要的才會下手買,


看電影也省了,衣服能穿的就不丟,


這也養成節儉習慣,給孩子榜樣。


自己也常和孩子們談,


以後結婚,


若可以的話,


我希望他們能生三個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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