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年級生的我,29歲結婚,以當時來說列為晚婚,
30歲剖腹生女兒,隔年自然產生下老二,
兩姊弟常為玩具吵架,很累,
我媽媽就說再生一個,
老了也多一個人分擔照顧,
當時也考慮經濟、教養問題,
老人家說,孩子自己會帶財來,
你不用替他們擔心,
故再生下老三,
生下老三之後,發現帶孩子超簡單,
姊姊會幫弟弟拿奶瓶,提醒大人換尿布,
因孩子年齡前後只差4歲,
感情超好的,也常會吵架,
我訂一個原則由他們自己決定,
若處罰,三人一起處罰,
獎勵則三人一起獎勵,
當孩子爭吵時,他們姊弟會自行處理,
不須大人操心,很輕鬆,
因有責任,想的也比較多,
若要花錢,都會考慮,
是必要的才會下手買,
看電影也省了,衣服能穿的就不丟,
這也養成節儉習慣,給孩子榜樣。
自己也常和孩子們談,
以後結婚,
若可以的話,
我希望他們能生三個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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